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4〕19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有关通知,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学院按《华体会平台“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并报华体会平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和华体会平台领导集体审定,评选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22级韦锦浠等34人为华体会平台(中国)2023—2024学年第二批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现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学生资助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华体会平台学生资助中心(明秀校区工会楼三楼304室),邮政编码:530001。
联系人:黄琳玲,联系电话:0771-3103978。
附件:华体会平台2023—2024学年第二批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xls
华体会平台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7日